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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5-14

前幾天老師發張通知單:

『敬愛的家長:

最近班上推行一些事情,需要您的配合,才能把這些事情做好。

一. 推行閱讀:班上準備三十六本書,輪流閱讀。當孩子看完一本書後,請您當見證人,在閱讀記錄本簽名。

二. 背論語:請孩子被給您聽,通過後,請您在讀經紀錄表簽名。

三. 放一本字典或辭典在學校:孩子在學校寫功課時,常常遇到不會寫的字,這時,字典或辭典就可以派上用場。

四. 背課文:請孩子一段一段被給您聽,背不出來時,可以給孩子一些指示。

五. 作家事:為了培養孩子分擔家務、勞動服務的觀念,請家長指導孩子做家事。(請寫出孩子做家事的項目)』

這學期已經過到一半,給這位老師敎快兩年,現在才開始實施閱讀。

還好寬寬很喜歡看書這一點比較不讓我煩惱。可是他不是很喜歡背書,常常看到他苦著臉背書。

三年級時我曾提議要不要收些班費可以買些課外書讓學生閱讀,當然最後還是沒收班費。這次老師自費買了36本書,也還沒有跟我們家長收。

這週六就開始背論語,一句一段先解釋給他聽,剛開始先背一小段還OK,第四段到第八段就有點冗長,只能背一段休息一下再繼續。

整天外頭下著大雨交響曲,家中有寬寬朗誦「子曰」聲,真是熱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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